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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周星星  

上週我們介紹到奧利維耶˙阿薩亞斯 (Olivier Assayas) 的電視影片《卡洛斯》(Carlos),本週我們來看看他的專訪。

《電影筆記》的標題是:「電影裡做不到的事,電視就有可能做得到。」何時阿薩亞斯有這拍片計劃?他說,丹尼爾˙勒孔特 (Daniel Leconte)先有此想法(譯註:勒孔特是記者出身的紀錄片導演,而且也成立了自己的製片公司;他任製片邀阿薩亞斯當導演),問他願不願意執導。他覺得卡洛斯的故事很棒(卡洛斯是一九七○年代的極左派恐怖份子),但是擔心一些法律問題。然後,他也怕要拍一部會用到六種語言、要到十個不同國家拍片的工作計劃;但因為是受邀執導,所以他自己的責任較小;而且,這一部片後來變成三部片,還能夠跑到葉門、黎巴嫩拍片……,電視能提供的可能性實在超乎人們的想像。而且,把一部片拍成三部片,還是阿薩亞斯自己的決定。「我能擁有一個電影圈所不能給予我的自由。不管《卡洛斯》算哪一種影視作品,或把這樣一部電視影片拿到坎城來放映,其實,我覺得我不僅是拍了『電影』,而且也做到一件在法國不太可能做得到的事。」「三部影片,總共花了一千五百萬歐元,但,看看我們拍出來的內容,跟最後剪出來的長度,這真的不算什麼,整個製片條件簡直就像一部B級片的等級;唯一的奢侈,是我們還依舊用三十五釐米的底片來拍攝。」

《電影筆記》問到,在《卡洛斯》之前已有史匹柏 (Spielberg) 的《慕尼黑》(Munich)、索德柏 (Soderbergh) 的《切》(Che)、何易歇 (Richet) 的《梅斯麟》(Mesrine),試著在談一九七○年代(《切》不屬於這年代)、談革命或恐怖主義。阿薩亞斯該怎樣經營《卡洛斯》?他說他非常喜歡《切》。《梅斯麟》則是一段讓人遺憾的故事,他本來可以執導這部片,但他常一起合作的製片不願意投資,所以後來由何易歇執導。談到《慕尼黑》,阿薩亞斯發揮他影評人的銳利眼光,認為它在政治和道德的層面很有問題,「其實這部片幾乎是它自己摧毀它自己」。他認為「多花一點時間(把複雜的問題講清楚),幾乎已經是一項道德任務了。談到政治問題,絕對不能把觀眾當小孩子來看待!把問題講清楚才能扭轉我們對這個世界的認識」。

《電影筆記》問他,是不是因為《卡洛斯》影片太過複雜,所以每當有人物出現時,銀幕(或螢光幕)上就會打出他們的名字?是否藉此既保留故事的複雜度,又能讓情境被呈現得更清楚?阿薩亞斯說,他不得不這樣做,因為這種作法能帶進更多的角色,描述更多的劇情細節,同時也不必再故意安排開場跟人物介紹了。他所寫的對話,很少在向觀眾解釋劇情,劇中人的對話就像生活一樣有實際的用途。在畫面上打上角色人名,能加快敘事的速度,也能讓敘事更清晰。據悉,《卡洛斯》已剪出兩小時又四十五分鐘的電影版,比五個半小時的電視版少了一半,七月將在法國上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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