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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段平行的歷史


陳儒修
  

   我們或可回溯至1993年,美國UCLA大學舉辦「精神分析與電影:平行的歷史」研討會,邀集了兩種學者與會:精神分析師與使用精神分析理論的電影研究學者,以探討兩者在過去一百年對人類社會的影響與貢獻。該研討會建構了極為珍貴的對話空間,讓兩種都是在十九世紀末興起的學說,可以藉此交換雙方對某些關鍵概念的看法。即使研討會結束後並沒有產生任何交集的結論,畢竟跨領域研究本來就不是容易的事,而且看來精神分析與電影研究兩者之間的距離還會繼續保持下去,因為精神分析師觀看電影的方式,本來就不同於電影學者使用精神分析的動機。然而我們應該可以同意:這兩種學問都是面對著幽暗空間──在漆黑的電影院裡,以及佛洛伊德所謂心靈的「黑暗大陸」──試圖從中找出意義。

  在此之前,精神分析學說曾被運用到文學與繪畫,而非電影。然而從電影研究在1960年代被納入高等教育體制之後,精神分析學說不斷介入電影研究的論述脈絡,一直到1970年代有所謂的「精神分析電影理論」出現。這套理論代表電影研究與時並進,並且影響到後續學說在電影研究的運用,包括女性主義、後殖民研究、同志理論、酷兒研究、以至於後現代主義。

  精神分析學說運用到電影研究,最早源起於歐陸,尤其是法國。早在1970年,法國《電影筆記》雜誌編輯群集體分析並出版一篇關於《林肯的少年時代》的精密文本分析文章,後由英國電影雜誌《銀幕》(Screen)於1972年介紹到英語世界,從此改變電影研究的方向,「陽物」、「閹割」、「匱乏」、「伊底帕斯情結」等成為每篇文章必定使用的詞彙。同時在1970年,鮑德利(Jean-Louis Baudry)發表「基本電影機制的意識形態效果」一文,奠定精神分析學說與符號學結合的基礎,並且將之運用到電影研究的可能。然後是1975年,法國電影刊物Communications出了一期專輯「精神分析與電影」,由梅茲(Christian Metz)等人編輯。其中梅茲自己的〈想像界的能指物〉("The Imaginary Signifier")這篇宏文,立即被譯介到《銀幕》上。他首先描繪精神分析理論可以/可能運用到電影研究的範圍,接著提出本文的中心意旨:「佛洛伊德學派的精神分析學說,對於電影能指物的研究,有什麼貢獻?」

  由《銀幕》開始,英語世界的其他電影刊物,例如Camera Obscura, Jump Cut, Wide Angle, Quarterly Review of Film Studies等,也加入論辯精神分析電影理論(或統稱為「銀幕」電影理論──取第一份注意到精神分析理論的刊物為名)的行列。

  這段歷史溯源的用意,在於強調精神分析學說與電影理論發展有著密切的關連。到了今天,有更多的刊物與書籍承載精神分析與電影研究兩者的交會,例如1985年的《瘋狂的影像:劇情片中對於瘋子的描繪》(Images of Madness: The Portrayal of Insanity in the Feature Film),以及1987年的《精神病學與電影》(Psychiatry and the Cinema)。另有知名電影學者安.卡普蘭(E. Ann Kaplan)受邀至精神分析刊物任專題主編,在兩期「精神分析與電影」特刊中,她將精神分析師與電影學者的文章並列,期望能提供讀者「建構雙方對話的機會」。

  然而這樣的對話仍舊困難重重,梅茲在他那篇里程碑大作〈想像界的能指物〉中,已經點出可能的問題:

  任何宣稱要用精神分析學說,必須說清楚他用的是何種精神分析。精神分析療法有很多種,關鍵在於佛洛伊德的發現是一種不可逆轉的成就、一個知識上的關鍵時刻,卻被矮化為倫理心理學或精神病理學的一種變形而已(人文主義與醫學是佛洛伊德主義不觸碰的兩個領域),尤其是「美國式」治療準則,大體而言只不過是標準化的技術,為的是避免出現任何衝突。......。 (本文節錄轉載自《電影欣賞》第129期)

          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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